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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明胶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 GB 6783-94
Food additive 代替 GB 6783-86
Gela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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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明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之皮、骨及腱、鳞等为原料所生产的食用明胶。
2 引用标准
GB4789.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3 产品分类
食用明胶,分成A型与B型(A型为酸法明胶,B型为碱法明胶,二者等离子点PI显著不
同)以及骨类与皮类。再将每一类明胶都分为A、B、C三级,A级为国际先进水平,B级为
国际一般水平,C级为合格产品(企业可再将A、B、C三级细分为A1、A2、A3、B1、B2、
B3、C1、C2、C3、C4等小级,称为“骨A型A1级食用明胶”,“皮B型A1级食用明胶”,余
此类推)。
4 技术要求
4.1 理化及微生物指标
见表1。
表1 食用明胶的理化、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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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种 │ A 型 │ 
B 型 
├────────────┬────────────┼────────────┬────────────
项 │ 骨食用明胶 │ 皮食用明胶 │ 骨食用明胶 
│ 皮食用明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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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A级 │ B级 │ C级 │ A级 │ B级 │ C级 │ A级 │ B级 │ 
C级 │ A级 │ B级 │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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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 14 │ 
14 
────────────┼───┬────┬───┬───┬────┬───┼───┬────┬───┬───┬────┬───
凝冻强度(含水分12%的商 │ │ │ │ │ │ │ │ │ 
│ │ │
│ 220 │ 160 │ 100 │ 240 │ 180 │ 100 │ 220 │ 
180 │ 100 │ 200 │ 160 │ 100 
品胶6.67%),BLoomg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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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氏粘度(6.67%,60℃), │ │ │ │ │ │ │ │ │ 
│ │ │ 
│ 3.0 │ 2.5 │ 1.8 │ 3.5 │ 3.0 │ 2.0 │ 4.5 │ 
3.5 │ 2.5 │ 5.5 │ 4.5 │ 3.0
mPa·s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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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mm ≥│ 300 │ 150 │ 50 │ 300 │ 150 │ 50 │ 300 │ 150 
│ 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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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分,% ≤│ 1.0 │ 2.0 │ 2.0 │ 1.0 │ 2.0 │ 2.0 │ 1.0 │ 2.0 
│ 2.0 │ 1.0 │ 2.0 │2.0
────────────┼───┼────┼───┼───┼────┼───┼───┼────┼───┼───┼────┼───
二氧化硫,mg/kg ≤│ 40 │ 100 │ 150 │ 40 │ 100 │ 150 │ 40 │ 100 │ 
150 │ 40 │ 100 │ 150
────────────┼───┴────┴───┴───┴────┴───┼───┴────┴───┴───┴────┴───
pH │ 4.5~6.5 │ 
5.5~7.0
────────────┼─────────────────────────┼────────────────────────
等离子点,pH │ 7.0~9.0 │ 
4.7~5.2
────────────┼─────────────────────────┼────────────────────────
水不溶物,% ≤│ 0.2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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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mg/kg ≤│ — │ 1.0 │ 2.0 │ 
— │ 1.0 │ 2.0 
────────────┼────────────┴───┴────────┼────────────┴───┴───────
砷,mg/kg ≤│ 1 │ 
1
────────────┼─────────────────────────┼────────────────────────
重金属(以Pb计),mg/kg ≤│ 5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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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个/100g ≤│ 30 │ 30 │150 │ 30 │ 30 │ 150 │ 30 │ 30 │ 
150 │ 30 │ 30 │ 150 
────────────┼───┼────┼───┼───┼────┼───┼───┼────┼───┼───┼────┼───
细菌总数,个/g ≤│10**3 │5×10**3│10**4 │10**3 │5×10**3│10**4 │ 
10**3│5×10**3│10**4 │10**3 │5×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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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氏菌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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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感官要求
4.2.1 产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细粒,应保持干燥、洁净、均匀,无夹杂物。
4.2.2 产品均应通过孔径4mm标准筛网。
4.2.3 2.5%的明胶溶液无不适气味。
5 试验方法
5.1 测定溶液的配制规则
5.1.1 取样:抽取平均试样(见6.3.1),并充分混匀,使其具有真正的代表性。
5.1.2 测定溶液用蒸馏水配制,其浓度为质量百分比。
5.1.3 溶液配制方法:取一定量明胶,准确至0.1g,首先将规定的水量加入,在20℃左
右,放置2h,使其吸水膨胀,然后置于65±1℃之水浴中在15min之内溶成均匀的液体,最
后使其达到规定的浓度。
5.2 水分测定
5.2.1 原理
取大约1g明胶,在105℃烘至恒重,根据质量的减少计算明胶的含水量。
5.2.2 仪器和设备
5.2.2.1 平底带盖铝制或不锈钢小盒:直径70~75mm,高15mm,质量小于20g。
5.2.2.2 红外线灯泡:220V,250W。
5.2.2.3 烘箱:可控制温度105±2℃。
5.2.2.4 分析天平:感量1mg。
5.2.3 测定步骤
5.2.3.1 在已知恒重的平底铝制或不锈钢小盒中称入胶样0.9~1.1g,准确至0.001g。
5.2.3.2 在盒中加蒸馏水10mL,膨胀30min。
5.2.3.3 将小盒去盖放在红外灯下加热,温度调节到105~110℃,将胶样溶解,然后蒸
至基本干燥。
5.2.3.4 小盒移至烘箱中,在105±2℃下烘2h。
5.2.3.5 在烘箱中,将小盒盖严,取出置于保干器内,冷却至室温,在分析天平上称量。
5.2.3.6 将小盒再移至烘箱中烘30min,重复5.2.3.5操作。如此反复数次,直至两次质
量相差小于3mg。
5.2.4 结果计算
胶样含水量X1(%)按式(1)计算。
m-m2
X1= ━━━×100 ……………………(1)
m-m1
式中:X1——胶样含水量,%;
m1——空盒的质量,g;
m2——空盒加烘干后胶样的总质量,g;
m——空盒加原胶样总质量,g。
5.2.5 允许误差
两次平行测定值相差应不超过0.4%。
5.3 凝冻强度测定
5.3.1 原理
在严格规定的条件下,直径为12.7mm的圆柱,压入含6.67%明胶的胶冻表面以下4mm
时,所施加的力为冻力,以Bloomg为单位。
5.3.2 仪器
5.3.2.1 冻力仪:“LFRA”组织分析仪或“Boucher”冻力仪或国产JS-I型冻力仪。
5.3.2.2 圆柱:直径12.700±0.013mm。
5.3.2.3 冻力瓶:容量150mL,内径59mm,高度85mm。
5.3.2.4 恒温槽:可控制温度10±0.1℃。
5.3.2.5 水浴:可调节到65±1℃。
5.3.2.6 三角烧瓶:250mL。
5.3.3 测定步骤
5.3.3.1 胶冻的制备:在三角烧瓶中配制6.67%胶液150mL,将120mL测定溶液放入冻力
瓶内,加盖,在10±0.1℃低温恒槽内冷却16~18h。
5.3.3.2 测定胶冻强度:将冻力瓶从恒温水槽中取出,外面擦干,拿掉塞子,迅速放在冻
力仪圆台上进行凝冻强度测定。
5.3.4 结果表示
直接从冻力仪中读出试验胶的凝冻强度,单位以Bloomg表示。
5.3.5 允许误差
二次平行测定值相差不超过10 Bloomg。
5.4 勃氏粘度的测定
5.4.1 原理
在60℃温度下,测定6.67%明胶溶液100mL流过标准毛细管所经过的时间。
5.4.2 仪器
a.粘度计:体积100mL,主要由上面漏斗和底部的标准毛细管组成。安装时还有恒温
夹套,使之恒温60±0.1℃。
b.超级恒温器。
c.秒表:准确到0.01s。
d.三角烧瓶:250mL。
e.水浴:可调节到65±1℃。
f.温度计:准确至0.1℃。
5.4.3 测定步骤
5.4.3.1 在三角烧瓶中配制6.67%胶液,一次测定量需要100mL,将胶液冷却至6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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