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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全国首个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

    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不同性别的人都意识到日常生活中运动与健身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重视运动与营养的关系。为促进运动营养食品产业发展,北京出台全国首个关于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文件,对运动营养食品的产品实质属性、添加剂的使用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同时为避免误导消费者,要求标签主要展示面应标示“运动营养食品”及所属分类。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了解到,作为全国首部有关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已正式发布实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处长李键表示,运动营养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同于保健食品。运动营养食品是指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以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而食品。而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目前我国实行注册管理的特定保健功能有27项。

  李键介绍,为了体现运动营养食品的食品特点,在《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中,对运动营养食品的产品实质属性、生产条件要求、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标签标注的规范使用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李键还表示,为避免误导消费者,对标签的要求也有严格规定:标签主要展示面应标示“运动营养食品”及所属分类;有关营养的声称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的规定,不得做任何功能声称;如有不适宜食用的特殊人群,也应同时在标签中标示。

  记者了解到,作为满足运动人群的特定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运动营养食品纳入重点监管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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